关于举行2023年研究生(博士、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693


为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我院其它需要告知考生的事宜如下: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考生申诉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9063

2、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学术兴趣、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复试面试环节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面试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生采用自由提问的形式(不分方向选题)。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4、录取原则: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在复试合格推免生数大于推免名额数的情况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第一批复试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时间

安排

说明

联系电话

108

下午16:00

资格审查

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稿(一个pdf),发送至邮箱pwt@hd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手机号码

0571-86878569

109

下午14:00开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

109日上午前联络测试复试环境

注:

  1、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流程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主页《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grs.hdu.edu.cn/2022/0325/c1721a152361/page.htm

  2、复试结束后,请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院。

 41019日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再次分批组织复试。

5、其它特殊情况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6、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571-8687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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