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办事指南
上传时间:2016-10-06 浏览次数:525
一、教室借用
教师借用教室按以下程序办理:
1、教师进入数字杭电—教务系统—信息查询—教室查询—借用教室—打印教室借用单;
2、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或者盖章;
3、通过教学办将“教室借用单”报教务处审批;
4、持教务处审批后的借用单直接联系各教学楼值班室。
二、教师调课
教师调课需提前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调课申请表”;
2、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3、通过教学办把“调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4、通知相关学生。
三、教师教学任务调整
教师教学任务调整(包括停课、开课、任课教师调整)需提前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
2、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3、通过教学办把“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4、通知相关学生。
四、教学材料上交
每个学期开学初补考考试结束后三日内,任课教师应将以下材料交到本科教学办:
1.课程教学小结;
2.学生成绩记录册;
3.试卷分析(对考试性质为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的课程要求);
4.导入学生成绩并从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二份纸质的成绩单(包括正考和补考,需任课教师亲笔签名);
4.学生考卷(按成绩单中的学生排列顺利整理好);
5.空白试卷和标准答案(包括正考和补考的);
6. 授课计划。
以上材料交到本科教学办后需签名确认,提交材料不全者不能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