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关于实施党员领航工程的办法
上传时间:2014-11-10 浏览次数:519
自动化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班级:

    为积极探索和创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载体,建立以党建为龙头,党建带团建,党建促班建的长效机制,选拔学生党员骨干以学生班主任助理的身份参与班级学生党建及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在学生党建、团建、班级管理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带领大一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促进大一新生融入学科竞赛社团,通过参加学科竞赛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生党员领航工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党员领航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员、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学院“学生党员领航工程”的组织领导,组织员和团委书记负责“学生党员领航工程”的开展实施,年级辅导员负责“学生党员领航工程”的具体指导。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党性觉悟高,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2、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3、曾获得学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奖励。

4、原则上为学院全日制大三在读本科生,大二在读本科生原则上必须在支部工作满一年。

三、聘任办法

1、党员领航员在全院高年级学生党员中公开选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党支部进行考察,按所辖新生班级1:2的比例推荐,由“学生党员领航工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选拔面试,择优录用;

2、在每个本科新生班级配备一名党员领航员。党员领航员的聘期为一年,在任期内原则上不能更换。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需经学院学生党支部批准,报所聘任班级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离任。

四、工作职责

1、入党申请人培养。党员领航员要以各种形式向所管理班级学生讲授党的基本知识,鼓励团员积极靠拢党组织;收集所带班级学生的入党申请书,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对学生入党申请人开展工作,在收到申请书一周之内,找申请人谈话,代表党支部向申请人提出要求,指出努力方向,使广大学生看到党支部的工作,加深对党组织的认识,使入党积极性得到保护和调动。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了解所带班级的总体情况,加强对所带班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组织积极分子进行理论学习,与积极分子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代表党支部向积极分子指出不足和今后奋斗的目标,使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更深入、更见实效,为学生党员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不断提高打下良好基础。

3、介绍积极分子入党。党员领航员要在对积极分子培养的基础上,积极向学生党支部推荐积极分子,做学生入党的介绍人。

4、引导大一新生融入学院的学科竞赛社团,引导新生为参加学科竞赛打好基础。

五、管理、考核与奖励

1、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员领航员工作职责,党员领航员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由学院党委考核党员领航员的班级党建工作实施情况。学院召开党员领航员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优秀学生党员领航员。

2、凡是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的党员领航员,考核定为不合格;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成绩优异的可以评为优秀党员领航员,

3、党员领航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无故旷课和缺课。对工作中不负责的党员领航员,随时予以解聘。

七、其他

1、本办法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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