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电研〔2022〕50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办理保密手续且未解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具有副高及以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程序:
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程序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均为B以上,且至少有3个A;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均为B以上,且至少有1个A。优秀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应为优秀。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评选比例:
1.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本学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篇的可推荐1篇),学校评选总数不超过10%。
2.各学院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本学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8%(按比例不足1篇的可推荐1篇),学校评选总数不超过5%。
(四)评选时间:
请各学院5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博士)及汇总表发送至caomiao@hdu.edu.cn,硕士发送到zhyyy@hdu.edu.cn。
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相关材料包括: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学位论文;
3.相关佐证材料;
汇总表请单独发送!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