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23年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 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上传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655

为加快推进“一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我院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选拔机制,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引导学生立志投身学术研究、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学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学院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博士生导师代表。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为目标,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突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4.在校期间无违法**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在校期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心理健康测试情况良好。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办法计算)位列专业前20%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 426 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1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2(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3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3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1: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25日(含)之前,学科竞赛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2: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专题邀请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获得金牌及以上等,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3: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专家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综合成绩(百分制)=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面试成绩(百分制)×80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其他

(一)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等学校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最新政策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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