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857

接学校通知,根据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规定,将在答辩前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自动化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制定相关自查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自查时间

答辩前(523-528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

 长:郭云飞

副组长:王家军

 员:林伟杰 黄娜 金朝阳 吴秋轩 刘炳涛 佘青山 高云园 黄国辉 祝红梅 祝磊 刘珂舟 孔亚广 杭丽君 柏建军 张俊锋 张竞成 陈华杰 骆吉安 章坚民 陈丰农 暨仲明 李宏

(二)由小组成员牵头,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对照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逐篇审查,并给出评价等级。自查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评审结果。论文总体评价为“A”的,该论文通过审查,可以答辩,论文总体评价为“B”的应及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满足要求后可以参加答辩,论文总体评价为“C”的取消答辩资格,由学院和指导老师决定下次答辩时间,下次答辩前需将修改后的论文送专家评阅,达到要求后方能进入答辩环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提交答辩委员会复核。

四、材料上报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秘书将自查表于529日前将纸质版交自动化学院教学办(2教南226),后期提交学校归档。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doc

                        自动化学院教学办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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