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春季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已更新)
上传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122
 一、2014级本科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在6.5-6.9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答辩前查重:6.5日-6.6

答辩时间:6.7日-6.9

二次答辩时间:拟定6.20日

答辩结束后需要在系统录入毕业设计总评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时间:6.14日之前录入成绩

各组答辩秘书在5.31日之前,将答辩安排发给教科办(包括答辩组长、秘书、人员、时间、地点)

二、查重要求:

1、重复率低于30%的为合格,予以参加答辩

2、重复率在31%-50%为不合格,待整改后,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前需再次查重。

3、重复率高于50%,直接视为不及格,重修该门课程(需要重新选毕业设计)

 以上查重是针对本学院的学生,信工的学生不查重

三、指导教师将本学院的学生的毕业论文正文的电子版汇总发送到教科办邮箱tzdh@hdu.edu.cn.接受查重电子版截止时间是6.612:00点。逾期不予参加第一次答辩。

四、答辩时具体要求:每生答辩时间一般以30分钟为宜,包括学生自我叙述和答辩教师提问。 答辩记录至少有3个问题。

 

五、材料上交时间

学期结束前,将所有毕业设计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上交教科办。以上材料的最新模板和要求见附件(或下载中心)。
附件:毕业设计选题情况汇总表-自动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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