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一阶段各学院的通力合作,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已基本排定,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将不再变动。现将考试时间安排及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 考查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6月5 日到2017年6月11日全天,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 学院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全天及18日-22日晚上,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晚上18:00-20:00。
3. 学校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6月18日-23日白天,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
若有个别考生考试时间冲突,须由学生本人在考前3天提出申请(主要基础课优先参加考试),开课学院批准后在该门课程正常考试时间段后面直接安排二次考试。
二、 监考教师安排
1. 监考教师安排原则:主监考教师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由系统自动生成,剩下其他监考教师由派监考学院进行安排,派监考学院由系统根据本考场考生中所占比重进行确定。
2. 学院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排定的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换的,由监考教师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 试卷命题、送印
1. 学校组织的考试课程试卷(除学校负责的课程外),请各任课教师在5月28日前将试卷(包括A卷和B卷)的纸质版(A3)交至教科办。 每门考核课程应准备A、B两套命题卷,其难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重复率不超过30%,命题时,每份试卷均需提供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2.考查课的试卷由任课教师自行到学校文印室文印
链接:教务处通知http://jwc.hdu.edu.cn/info/71142.jspx
附件:期末试卷汇总
附件:关于期末考试试卷管理补充通知
附件:附件:卷文印审批表